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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汤料里加罂粟法不容
”只是,违法的行为既成事实,再深的悔意也无法使他们免于法律的惩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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