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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因言获罪的悲哀
父亲的职位,四年后开始编写《史记》。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司马迁为李陵事触怒汉武帝,获罪被捕,被执行 “宫刑”(或称“腐刑”,即割掉男性生殖器的酷刑)。为完成《史记》,他含垢忍辱发愤著书,大约在55岁那年,终于完成了《史记》的撰写和修改工作。冤案特点:司马迁为同朝<<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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