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律与生活

《致青春》原著作者与出版商的法律鏖战

1年7月1日当天的装订作业不属于印刷范畴,所以,其行为不构成合同中约定的“继续加印”行为。法院对于阅读纪的抗辩没有予以认可,认为装订是制作图书的必要环节,构成了印刷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阅读纪应当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确保全部印刷行为在协议约定时限内完成。2012年8月8日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律与生活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