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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原著作者与出版商的法律鏖战
月30日终止。自终止之日起,阅读纪不得继续加印这些作品;截至2012年6月30日,所有作品的存货,阅读纪不得再向销售渠道发行,销售渠道中的尾货由销售渠道自行消化;否则,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一切似乎都很妥善。然而,2011年7月1日,印刷厂对《致青春》小说的再次印制和装订行为导致双方决裂<<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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