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律与生活

“隐贿”司长刘宇昕

纪检组找到刘宇昕谈话,刘宇昕主动交代了罪行,包括当时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犯罪事实。至2011年6月案发,在长达11年时间里,刘宇昕工作岗位调整、职务升迁,但违纪行为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越收越多,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发展到一次收受数十万元现金的情况。他经常在办公室接待请托人、企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律与生活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