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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贿”司长刘宇昕
纪检组找到刘宇昕谈话,刘宇昕主动交代了罪行,包括当时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犯罪事实。至2011年6月案发,在长达11年时间里,刘宇昕工作岗位调整、职务升迁,但违纪行为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越收越多,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发展到一次收受数十万元现金的情况。他经常在办公室接待请托人、企<<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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