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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羽泉侵权案看我国音乐著作权保护

在音乐的创作过程中,作曲者一般只创作基本的旋律,而并不包括编曲。现代音乐中,编曲的价值正在逐步展现,并得到观众的认可。编曲,这一歌曲创作环节在现有的著作权体系中并没有给予明确的、独立的法律保护。在2003年的李响诉陈红、蔡国庆演唱歌曲《常来常往》著作权侵权纠纷中,首次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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