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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又现律师“会见难”
录音以及民警发给他们的手机短信等,以证明上述情节属实。记者依照广东省公安厅宣传处的要求传真了采访函和采访提纲,申明采访重点是律师会见问题。他们收到后回复:“能否接受采访,领导很快就会审批。”第二天,他们却提出,需要记者报请公安部批准,再报送广东省公安厅审批。尽管没有<<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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