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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书信被拍案,侵权几何?
些内容基本都是针对事实,而非作者思想或情感的表达,其独创性较低,因而成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文字作品的难度较大。解读二:拍卖与发表权侵权发表权侵权也是本次争议的焦点之一。当然,侵犯发表权的前提是这些书信至少要构成“文字作品”;否则,也就不享有发表权。通常认为,发<<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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