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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书信被拍案,侵权几何?
区曾经有一个案例,媒体将一名同性恋人的情书全文公布。即便这封情书是在调查犯罪行为中获得的,但这种公开方式显然是对作者发表权的侵害。然而,并非任何形式的作品公开都会构成对发表权的侵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即只能引用“已发表作品”。另外,拍卖必须展<<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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