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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书信被拍案,侵权几何?
较少;其二,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说,美术作品的核心价值在于原件的展示,而文字作品的价值在于复制件的传播。因此,基于上述两点,法律对美术作品的类似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而对文字作品并未规定。但是,从法理上讲,原件持有人享有的合法权益理应是一致的。这种“发表推定”也应当适用于<<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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