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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维权之旅
讼费由冀中星负担。冀中星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1月31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样,这一次败诉的理由仍然为证据不足,6374元受理费经冀中星申请法院同意其免交。此时,距离冀中星受伤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两年半的时间。每天,冀中星都躺在病床上,原本白净高挑<<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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