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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学教辅第一报领导贪腐大案纪实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1年12月7日,汤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中报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刘志伟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接到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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