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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行”让他重现“新声”
服刑人员王松因犯劫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2年7月10日入监,在押天河监狱九分监区。刚被逮捕时,法律意识淡薄的王松以为没什么大事,几个月就能过去。可当看到判决书上“有期徒刑3年”几个字时,他顿时傻了眼。想到今后几年都要在铁窗高墙中度过,他的心里恐惧、焦虑不已,感到眼前一片<<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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