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投案自首,为被错抓的妹妹证清白
蔡某和17岁的陈某实施偷窃行为,而成年女子负责掩护。他们在“新潮贵族”服装店盗窃现金12700元、三星手机一部。11月24日,当他们再次作案时,陈才女因孕妇特征明显,被接到通报后赶来的警察当场逮住。而后,其他6人在宾馆被警方抓获。陈宝女却侥幸逃脱。那一天,他们在中亭街“简单点”服装店内盗走现金3800元。归案后,由于陈才女没有户口,她便使用了陈宝女的名字,并告诉警方逃走的陈宝女名叫陈尾姑。被抓的7个人一致供认偷盗为在逃的“陈尾姑”所为,并通过作案现场监控录像截图指认在逃成员系“陈尾姑”。因该团伙成员均为亲属关系,警方认为他们的供述和指认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于是,在2008年2月23日,台江区公安分局对“陈尾姑”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并展开网上追逃。妹妹在海南被抓实际上,陈尾姑是陈宝女小妹的名字。陈尾姑生于1987年,从小热爱跳舞。案发4年后的2011年9月2日中午,正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舞蹈专业读大一的陈尾姑被辅导员叫到办公室。随后,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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