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为流浪狗安乐死立法
到有效关注和及时治理。经过30年的恶性发展,当这一问题演变至无法逃避时,先前的法案被激进人士反对以及被宪法法院驳回的情形终于在2013年的立法进程中变得不堪一击。这一次,政府和民众都痛定思痛,法案支持方和反对方的拉锯战也画上了句号,在消除“流浪狗之都”的称号同时也为全国民众消除了日夜恐慌的隐患。链接各国应对流浪狗的法律规定日本:流浪狗被家庭领养前须进行绝育并经由宠物学校培训。地方政府须建立基金用于为流浪动物提供食物、绝育手术,宠物商店须向宠物购买者提供爱护动物的宣传。日本实行动物的“终生饲养”,如果养狗人有不及时喂食喂水等虐待或遗弃动物的行为,要处以罚款。美国:各地设有流浪动物临时收容所。流浪动物进入收容所后,进行体检、注射疫苗和节育处理后才能被外界认养。为避免流浪动物再次流浪,领养人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且要给动物植入晶片,以便将来走失或被遗弃时能被及时找到。《联邦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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