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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案?2013(P10)

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0年8月10日,保定中院第二次判处赵艳锦无期徒刑。这次,在赵艳锦提出上诉后,河北省高院没有再将此案发回重审,而是直接改判赵艳锦无罪,时间是2011年5月23日。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调查、送达、宣判和代为执行。因为赵艳锦被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所以,河北省高院委托保定中院宣判赵艳锦无罪。2013年2月6日,距离蛇年春节还有3天时,赵艳锦才拿到她被无罪释放的判决书。这份迟到的判决,距河北省高院的改判时间整整晚了1年零8个月。3307天羁押和64万元国家赔偿3307天,这是保定中院认定的赵艳锦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赵艳锦说,她几乎是看守所里待的年头最多的人。也许是因为她待的时间长,也许是因为她性格直爽,赵艳锦在看守所当上了班长。“我是最心宽的,100个人里也找不到我这么心宽的人。要不是心宽,我也挺不到现在。我在看守所里还劝别人呢,我都关了这么多年了还活着呢,你们小偷小摸的咋还想不开?你们谁有压力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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