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杀人魔的死刑波折
下8起谋杀案,而他本人供认曾杀害了20多人。除了杀人,富兰克林还抢劫了十多家银行。富兰克林说他的杀戮是一场战争。他本来想当一名警察,但在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他失去了右眼,所以没当成警察。1960年,富兰克林在美国南方的“白人至上”团体找到归属感,他开始觉得自己的那些种族仇恨想法是对的,而希特勒的自传《我的奋斗》更令他将仇恨转化为行动。对富兰克林来说,唯一能够派上用场的东西,就是他的那一身白色皮肤。他将自己比作越南战场上的白人士兵,他认为的敌人是犹太人、黑人和跨种族婚姻者。他说:“我认为这是我的使命,我三年的使命都是如此,就像耶稣一样,他在30~33岁的时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而我的使命是打响种族战争。”富兰克林认为,如果他再不采取措施的话,那么,白人的美国就要完蛋了。所以,他经常把武器放在汽车里,开着汽车在大街小巷到处转悠,看谁犯了什么“错误”。发现谁犯了“错误”后,他便用武器去制止、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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