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达人的得与失
的王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她认为李冉以自己为对象撰写的“送七关”博文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李冉删除博文并在新浪网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此时,李冉已经回到东北老家,并拒绝到法院应诉。法院最终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审结了此案。2013年6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冉在对外公开的个人网络空间撰写博文披露王琳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出现“王琳归天去呀”等多处谈论生者死亡的文字表述,依我国文化传统、道德观念和民间习俗,忌讳谈论生者的死亡,称生者死亡不但会引起周围亲朋同事的不安,也会使生者因此产生焦虑、烦恼等精神压力和精神痛苦,故认定李冉撰写博文的行为侵犯了王琳的名誉权,鉴于诉讼过程中李冉已经删除博文,最终判决李冉向王琳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王琳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文中当事人、单位均为化名,本文拒绝一切形式的转载、上网、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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