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成生意伙伴,起冲突三次上法庭
往医院。昔日共开店今日赴法庭在医院经过检查和治疗后,两人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赵铭敏的伤情已够成轻微伤,由于是丁城宣先动的手,因此,丁城宣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赵铭敏被罚款处罚。被打又被罚,赵铭敏的“恨”没有释放。2006年,赵铭敏以人身伤害为由将丁城宣起诉到法院,要求丁城宣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实际上,丁城宣在拘留所关押期间。仔细思考了自己的行为,觉得自己做得不够意思,下手太重,将赵铭敏打伤,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从接到法院传票到出庭应诉,再到后来接受法院判决,整个过程中,丁城宣都没觉得自己冤枉,基本同意了赵铭敏的全部要求,一次性支付10万元给赵铭敏看病。2007年,赵铭敏以伤还没治好为由,再一次起诉丁城宣。这一次,在法官的调解和劝说下,丁城宣支付了5万元。谁知到了2008年,丁城宣又接到法院传票。原来,赵铭敏以同样的理由第三次起诉自己。这次,丁城宣不同意了。他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要求鉴定赵铭敏的伤到底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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