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前要深入了解对方当事人
能代表企业对外订立合同,更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办事处属于企业的分支机构,如果取得营业执照,虽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但也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与上述企业的内设部门或分支机构订立合同,务必要求其具有所属企业的授权或在合同中加盖所属企业的公章;否则,合同对企业没有约束力。第五,与企业订立合同时,如果该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出面订立合同,应要求法定代表人提供显示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如果企业由委托代理人出面订立合同,一定要收取对方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这些措施是为了防止合同订立后,对方当事人不承认代理人的身份而拒绝承担合同义务。第六,注意合同抬头中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与合同尾部的签名盖章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要求对方当面修改。同时,合同中必须使用对方姓名、名称的全称,不可使用简称、日常称呼,如“老张”、“老王”等。更不可使用假名;否则,发生纠纷后对方可能不认账,否定合同是自己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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