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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制度支持

称知情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基本人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1776年,信息权最早出现于瑞典提出的新闻“公开原则”,但是,信息权问题受到关注并发展成为当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的功绩应该记在美国新闻界的名下。1945年1月,美联社主编肯特·库珀在演讲中提出“信息权”概念,他批评美国政府在二战期间实施新闻控制,民众无法了解真实信息并对政府产生猜疑,主张用信息权取代宪法中关于新闻自由的规定。③1946年联合国第一次大会第59号决议宣告信息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被联合国视为神圣的所有自由权利的试金石。后来,信息权逐渐被更多的国际组织认可,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国家也通过立法确认信息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许多现代国家的宪法都将信息权纳入受保护的权利和自由之中。如在美国,《信息自由法》、《隐私法》、《政府阳光法案》、《联邦顾问委员会法案》、《电子信息自由法》等法律相继制定和通过,为公众信息权的保护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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