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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制度支持

规定来规范党的活动和党员的行为,虽然这些规定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所具有的普遍的约束力,但是,这些规定对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员的作用却是显而易见和非常重要的。在我们为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寻求制度支持时,党内的规章规定不能不说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没有《政党法》和《新闻法》的背景下,从党内规章规定来为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寻求制度支持的意义就更为重大。2009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关于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明确而具体的党内规章、规定还比较有限,因此,我们将重点考察和研究与该制度的一些相关规定。(一)党的正式文件明确提出了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我党并没有关于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直接的制度性规定,但是在党的正式文件里已经明确提出了这一制度,这无疑为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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