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售后回租交易所有权变动问题的研究
租人拥有处分权能。但与光船租赁的出租人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仅保留了有限的处分权。该有限性表现在承租人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后回购船舶,所以出租人并不能随意将船舶转让给他人,也不能在船舶上随意设置抵押权。只有当承租人破产或者根本违约时,出租人才能行使自己的处分权。这与光船租赁中的出租人能够积极行使自己的处分权而不受限制是不同的。第二,出租人虽然拥有名义上的船舶所有权,但却几乎不承担任何的义务和风险。例如出租人不负责对船舶进行维修与保护,也不承担租赁船舶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且出租人一般对船舶的灭失不承担任何的风险,即使在有些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出租人也不承担船舶灭失的风险。第三,出租人所拥有的船舶所有权是一种信用所有权。虽然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并不像普通的船舶所有权人和光船租赁的出租人,拥有的所有权是民法上一种实质性物权。但船舶所有权却是出租人在船舶售后回租合同中租金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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