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类鉴定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刍议
应具有一个组织结构,以确保令人满意的履行技术职能。”以及“检查机构应规定其组织内部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并形成文件。”那么,物证类鉴定机构在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时须将这些要求吸收进自身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之中,对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资源配置进行更合理、有效地安排,才能使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更具规范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三、物证类鉴定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的种类较多,主要包括法医类司法鉴定、物证类司法鉴定和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等方向。而物证类司法鉴定则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其所涉及的笔迹,印章印文等鉴定对象的真伪往往是决定案件能否水落石出的关键因素。(一)保障司法公正的需要物证类鉴定机构专职于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不论是何种类型的鉴定,都是与案件的侦查或审判有着或直接或间接之联系的。2012年修改的新《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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