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村两委”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调查报告显示,16—50岁的农民工占84.9%,其中16到40岁的农民工占59.3%,这样一来村两委成员偏老龄化,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较弱,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四)“村两委”监督体系不健全新农村建设要求健全基层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然而,目前,村民自治过程中,对“村两委”监督体系不健全,影响较小,尤其是经济资源发达的农村地区,监督体系的涣散,从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扩散开来。由于地方势力阻碍,地方政府始终无法完全推进财政公开制度,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不全面,无明细账等。另一方面,司法与行政权力相依附。在农民根深蒂固的观念中,有对行政权力的害怕和对上级的绝对服从,以及对权力的崇拜的心理意识。他们认为,一旦触碰村两委会引火烧身,害怕村两委利用司法打击报复。也使农民对法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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