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的司法调解工作现状与完善建议分析
民调解员讲授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适时的组织庭审观摩,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对具有经验和能力的人民调解员安排参与审判、执行等辅助性的工作;在人民调解员的队伍中发现、培养人民陪审员。(三)建立完善司法调解的相关规范和流程司法调解工作对于纠纷的解决以及案件的审理都具有重要作用,但在法律规范上还没有统一的流程和具体规范。有些案件法律明确规定需要在庭前进行调解,但是法官有时也会忽视或者只在形式上走完程序,而不制作完整的调解笔录。法律明确规定需要以判决结案的案件以及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除外,其他案件都可以将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前置程序,这一点可以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认。(四)总结司法调解工作经验并积极倡导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经验艰巨理论和实践价值,可以通过总结研究作出推广适用。笔者认为,要将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并扩大到法官范围,让法官在处理案件中将依法裁判与案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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