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背景下公民意识的培育
律基础,另一方面要以诠释法的精神作为公民理解法的社会基础。法的精神内化是一个不可逾越的过程,对于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性意义。其核心旨在强化公民对于法的存在的认同与理解,以此使国家权力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公民意识并非针对个体而言,而是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不断实践和渗透所获取的体验与积累。法治国家建设的最高境界并非单纯地构建法律制度体系或完善各项法律救济措施,而是普遍体现在公民对于法律规范的主动遵守自觉执行上,也就是守法意识的体现。可见,法治国家的最高境界与公民法治意识发达程度是密不可分的。(三)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衡量政治和道德的标准公民意识中蕴涵着普遍性的价值观与人生观,是克服社会中不公正、不公平现象的必不可少的武器。首先,公民接受并自觉遵守法律原则与政治习惯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政府官员应当起带着作用,自觉遵守法律原则与政治习惯。其次,具备公民意识的公众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是政治民主性、公正性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