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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背景下公民意识的培育

式有很多:第一,通过养成培育公民的基本理念,全面发展家庭、学校各类公民教育。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通过民主角色和家庭结构,为孩子树立行为榜样,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的行为;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完善教育发展的途径、目标和方法,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水平的教育大纲。第二,通过社会实践培育公民的意识。人类通过实践来认知世界、改造世界,公民意识是一种社会存在的反应,是公民从事实践活动的内容所决定的。社会生活为培育公民意识提供了丰富内容和广阔空间,公民意识的培育需要围绕公民自身的社会特性联系社会实践。在全社会提倡公民道德与法律素养的大环境中,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遵守社会道德准绳,是公民意识日臻成熟的体现。唯有培育出越来越多的具备法治意识与权利责任意识的合格公民,国家和社会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参考文献:[1]魏健馨.论公民、公民意识与法治国家[J].政治与法律,2004(1).[2]潘伟杰.现代政治的宪法基础[M].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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