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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利型犯罪心理特征探究

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明显。②这一现象不断刺激社会收入底层的人们,不断冲击他们的价值观,从而时常产生自身对财物的需求与自身无法满足这一需求的矛盾和自身的收入水平与整个社会消费水平的矛盾,进一步又产生了诸如有钱就能享乐、对财物的贪婪和报复社会等一系列贪利型犯罪的心理,导致贪利型犯罪的发生。(二)贪利型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法国犯罪学家塔尔德提出了“犯罪模仿论”其基本观点就是:个体是由所处的环境中被普遍认同的生活习俗塑造的,如果某人实施偷窃即是模仿他人所致,而贪利型犯罪行为人之所以形成畸形的物欲渴望,正是基于对富人生活方式的人格模仿。他们或者与富人结交,或与富人为邻,或在媒体中接触富人的奢华生活,而由衷羡慕财富给人带来的呼风唤雨般的感受,因此在潜在人格上模仿富人的生活方式,而形成了对财富贪婪的畸形物欲,最终导致贪利型犯罪。除人格模仿会形成贪利型犯罪的畸形物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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