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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家赔偿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赔偿制度,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来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国家赔偿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利受到国家不法公务行为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丧失、减损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国家赔偿义务机关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法律制度。作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也应该符合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也就是说,首先要有行为的违法性;其次要有损害事实;再次是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最后是主观过错,但是不论其对概念如何定义,目的在于通过对受害人给与经济补偿,使受害人的得到精神上的抚慰。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对于精神损害,旧的《国家赔偿法》只在第三十条规定了非财产性的救济措施,而没有对精神损害可给予财产性赔偿作出规定。多年的法律运作实践证明,这是国家赔偿立法上的一大缺陷。这种缺陷经过个案的不公处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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