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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一、国内保护现状我国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一直都不够。从立法层面来看,虽然我国从宪法到民法部门法以及其他一些单行法中存在零星的关于隐私权的保护,还先后出台了50多项关于网络信息和互联网管理的规章制度,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等。但在法理上,一个完整的法律应当包括假定条件,适用主体,行为模式以及法律后果。在这些行政规章中,多数条文都只规定了适用主体或行为模式,而并未规定法律后果,这就导致法律不能得以有效实施,也无法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从现实层面看,我国网络行业的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于2002年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已经着力于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但这仍旧没有引起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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