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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责任法》的不足及完善

)[EB/OL].http://www.cssn.cn/news/432692.htm,2011-12-1.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第12 条规定:“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借用人、租用人又擅自将车辆出借或出租的,与车辆所有人、实际使用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③张新宝.侵权责任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75.④杨立新.侵权责任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396.参考文献:[1]张新宝.侵权责任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杨立新.侵权责任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3]程啸.侵权行为法总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4]刘星,李静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J].河北法学,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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