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法律思考
土地信托流转的优势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户个人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处置权限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这种信托制度使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有效分离。与现有的几种土地流转的模式相比,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一)有利于遏制农村土地撂荒,提高土地使用率很多农民因为农业效益低下往往弃农经商或外出务工,使得土地撂荒严重,这既影响农业生产,长期下去甚至危及粮食安全。土地信托制度既保证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又使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市场得以流转。通过土地信托流转,土地集中到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手中,使土地得到了充分的利用。既比较好地解决了“有田无力”者的耕种问题,又使“无地有力”者实现要素增值,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二)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信托方式流转后,可以摆脱土地的束缚,安心外出务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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