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问题调查研究
安全,笔者借助此次A市调研契机,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积极寻求并统筹规划刑法立法完善的对策,尽快制定司法解释,实施量刑规范审理。此外,还要处理好酒驾法律宣传与民情民意、社会观念的关系,动员全社会对于饮酒、醉酒等危险驾驶行为给予密切关注和严正声讨,在社会上形成监督和自我监督的积极氛围。只有真正贯彻综合治理的方针,才能有效地防范和惩治“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参考文献:[1-5]在A市基层法院实习时拿到的“省委省政府采用信息范文”内容资料[Z].[6-8]A市基层法院刑庭资料[Z].[9]访谈法[Z].访谈对象:酒驾涉案人员.地点:A市基层法院二楼大厅访谈时间:20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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