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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权人权之理论思考

史。人类为什么创设权利?说到底,就是因为人类堕落到、邪恶到必须靠权利来保护自己,避免或扼制相互的侵害。依靠权利、依靠制度,比依靠体力、依靠武器更能体现人类的特性。”生育权以权利形式进行表达和维护,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类的生育利益,是因为生育利益不借助权利、国家强制力,已经不足以维护。综上所述,无论是道德基础层面,还是从权利层面,生育权都应被理解为一项基本人权。注 释:①Holleman:The Natural Right Movement,Prager Publishers,1987.P4.②夏勇.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③夏勇.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④同上.⑤[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词典[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426.⑥[美]杰克·唐纳里.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M].王浦劬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04.⑦刘海年,王家福.中国人权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481.⑧A.J.M米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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