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策探究
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执行监督工作的操作规程,使法院的执行活动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既互相监督又互相配合。一方面,拓宽监督方式,以保证民事生效裁判的正确执行。检察机关要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现场监督、发现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等多种监督方式实施执行全程监督。另一方面,建立信息沟通与反馈制度。法院执行局与民检部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行活动中的具体情况,了解掌握对方的工作重点及有关部署。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等,应当将处理理由及结果书面函告检察机关。综上所述,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民事检察部门应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细化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操作规程,加大执行监督案件的工作力度,使民事生效裁判的执行真正落实到实处,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注 释:①吕庆宁.试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EB/OL].正义网,2012-5-29.②王烨,茆小松,杨湘君.对民行检察执行监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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