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校园侵权的法律救济
法制博览2014年第2
大规模校园侵权的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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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江红(1989-),女,安徽枞阳人,安徽大学2011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法律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是在该法正式实施前不久,全国多所幼儿园、小学却刚刚经历了一场校园大规模侵权伤害案件的冲击。短短两个月内,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人就多达100余名。由于被害者人数众多,损害范围广泛,而归责原则指向的责任主体赔偿能力不足,被害人的损害赔偿难以真正落实,侵权责任法也面临着法律最终适用效果的挑战。因此,本文在总结侵权责任法不足的同时,引入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安全保障制度,提出解决大规模校园侵权的法律救济方法,使被害人的损害能获得实质、完整迅速的填补,从而更好的维护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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