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管遭遇暴力抗法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作为一般治安案件或民事纠纷处理。(四)城管执法缺乏保障机制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城管执法依据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城管部门只好借助于原执法部门的依据执法,造成城管“借法”执法。城管执法没有保障机制,针对暴力抗法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导致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保障。城管的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权的职能,也没有规定城管执法人员配备自卫器械,致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被违法者围攻,殴打等事件屡有发生,加上不明真相群众的围观、起哄,致使执法阻力重重,难以取得效果。城管部门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缺乏强制力保障,有时连自卫都处于不利位置,难以保证城管执法的严肃性、有效性。(五)简单粗暴执法方式成为诱因城管执法中,有些执法人员认为违章者屡教不改,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在执法过程中方法比较简单,态度比较粗暴,导致违章者不服管;有的队员则认为穿上一身制服,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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