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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情势变更原则在旅游合同中适用

当事人双方利益产生较大影响,一旦发生某些不能预见的法律方面的变化,则有可能导致旅游合同的履行困难,例如合同约定只能乘坐飞机出行旅游,而法律无法预见性地大幅提高燃油税导致机票暴涨。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也会产生类似影响,比如旅游合同中景点的开放时间、公共交通运行时刻表等客观事实发生较大变化,旅游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切实际或强制履行产生较大成本,显然违反了公平正义的理念。(三)旅游者原因旅游服务合同履行对旅游者身体状态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某些旅游项目会在合同中约定不适宜特定身体状况下的人游玩,排除这些特别约定,普通的旅游合同中虽然合同的要约方是旅游者,且新《旅游法》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但不排除事实上的旅游者本人身体不适宜开展旅游的情况下,履行合同将严重困难。同时,旅游和一个人的心境也有必然的联系,家庭变故或重大心理打击之下的旅游者还有什么心情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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