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政策思想
004年12月22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正式的提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三、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刑事政策思想的思考“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以很好的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发生,保障和谐社会的建设。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该刑事政策思想存在的一系列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一)体系不健全、结构不合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仅仅是一种宏观上的指导,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刑事政策思想,缺乏与其他政策思想的联系,体系上不健全,结构上配合也不紧密,不能很好的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思想的优势。(二)刑法的理念反映不集中“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思想,没有集中地反映出刑法的“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等刑法的理念,没有集中地反映出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需求,没有集中地反映出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思想,必须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指导,而不能超越刑法的理念,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三)仅为原则性的思想,缺乏相应的具体政策“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