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案件侦查取证要务
物质的人员:提供物品的时间、类别、数量、价格、方式、接收人的体貌特征情况。(3)其他知情人:收集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思想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纠纷、感情纠葛、矛盾积怨、前科劣迹等方面的证据;收集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购买准备犯罪工具等证人证言或书证;收集嫌疑人案发后逃离现场、隐匿赃款、赃物,逃匿隐藏、表现异常、订立攻守同盟、毁灭证据、嫁祸于人以及向他人自述作案情节的证人证言。4.收集物证、书证(1)现场及附近发现的物证:作案人抛弃的药物、盛装物(如碗、碟等)、包装物(如药瓶、纸袋、塑料袋等)、投危险物质工具(如注射器、针头等)。(2)现场勘查中发现的犯罪痕迹。如指纹、脚印、车痕、破坏痕迹等。(3)搜查嫌疑人住所及其交代的抛弃作案工具的地点,提取记载有犯罪信息的证据:剩余的物质及盛装物、包装物等作案工具;涉案物质的购买发票等凭证;记录有与犯罪相关内容的书信日记、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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