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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探讨

予相关的制裁,对其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补偿的民法总称。即使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侵权行为法的体系越来越庞大,所保障的权利范围也越来越广,但是侵权行为法的最早任务是保护物权,保护财产权。因此,当前我国法制体系的发展仍然应该要完善侵权行为法在私有财产保护上的针对性政策,发挥其在私有财产保护上的重要任务。五、结语由以上可以看到,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具有平等性、同质补偿性、不主动干预性等特点,而针对当前我国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只要我们切实做好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监督,落实法律的司法实践、完善侵权行为法几方面的工作,并充分发挥物权法在民商法体系中的重任,就一定能更好地发挥民商法在私有财产保护上的作用,进而为提高我国人民收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参考文献:[1]单飞跃,肖顺武.市场极端主义的经济法矫正研究——基于经济法与民商法功能互补的视角[J].北方法学,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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