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纠纷案件审理的难点及其对策
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公司诉讼案件的化解。首先要做到的是审判人员能够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能够在保证全面、全员以及全程的调解机制,同时发展民间的调节制度;另外根据公司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和改变调节思路,从而达到最佳的审判调解结果。三、总结公司诉讼有其自身的独特内涵,并非所有涉及公司的诉讼都属于公司诉讼。由于公司诉讼自身所处是特殊环境以及自身的特点,使得案件审理过程中会遇到较多、较为复杂的困难。它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又有着较大的差别,因此在对于其审理过程中不断的探索发现,维护社会与经济的繁荣稳定。参考文献:[1]涂丽萍.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研究[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1).[2]樊美清,林天法,戴剑萍.公司诉讼中若干疑难问题研究[J].人民司法,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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