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继承公证中的证据审查、核实和确认
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遗嘱行为的实质要件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成为无效民事行为。三、继承公证中证据审查、核实和确认的重点及难点继承公证中证据审查、核实和确认的重点及难点:与被继承人有关的法律事实的核实。(一)姓名核实有时被继承人身份证、户口上记载的姓名与其财产权利凭证上的姓名不一致,这直接影响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确认。(二)被继承人的死亡事实及死亡日期核实被继承人死亡事实是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的前提,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是界定继承顺序、继承的形式、遗产数量、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生效的重要事实依据,必须准确无误。(三)遗产依法取得的时间、凭证颁发时间以及财产的权利状况核实根据《继承法》规定以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为界点,遗产是被继承人在其死亡之前合法取得的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其死亡之后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其遗产范围。在实际公证工作中经常遇见这样的情况:被继承人生前以其个人名义购买了部分房屋所有权,在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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