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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准入标准。其次就要制定民间融资的经营业务的范围。第三要采用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方式去监管民间融资的行为。第四要针对不同的融资主体制定不同的监管模式。最后,要建立民间融资的事后审查制度,以确保民间融资的安全运行。注 释:①胡启忠,高晋康.金融领域法律规制新视域[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②纪宝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③宋柯.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及化解思路[D].西南大学,2010.④岳彩申.民间借贷规制的重点及立法建议[J].中国法学,2011.参考文献:[1]罗丹阳.中小企业民间融资[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2]纪宝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宋柯.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及化解思路[D].西南大学,2010.[4]林声.民间借贷的发展动因、发展效应与有序引导[J].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8.[5]岳彩申.民间借贷规制的重点及立法建议[J].中国法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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