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讯问中的信息流失
败,关键在于信息。”[1]信息论的创始人申农对信息下了定义:“信息就是用来消除或减少不确定性的东西。”在侦辩对抗中,“信息是指博弈参与者有关博弈的知识,是参与者在博弈过程中掌握的对选择策略有帮助的情报知识,特别是有关其他参与者的特征和行动的知识。”[2]侦辩双方的对抗,是从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开始的,而且讯问这一重要的侦查措施也是双方获取案件信息的重要平台。特别是在职务犯罪侦查之中,除了少数几类侵权类案件外,并不存在一般的刑事犯罪侦查中最重要的信息平台——犯罪现场,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通常经过初查只掌握了其部分犯罪事实的部分犯罪证据,需要通过讯问来对其进行固定与完善,并进一步收集未掌握的证据。所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者都十分重视侦查机关在讯问中的信息获取问题。而从信息流通的角度看,大多数研究是在探索讯问主体怎样通过适当的信息刺激,来获取自己所预期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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