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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现象研究

此种规避法律的行为原因主要在于:婚姻法规定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除非债务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许多夫妻就是钻了婚姻法的这个空子,将所欠债务归于无财产一方,声称是对方个人债务与己无关,使得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再加上婚姻法对此种做法虽在法理上持批判态度,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惩处措施,这便让当事人更加肆无忌惮。除了上述为躲债而假离婚的情形之外,还有许多因为某项政策而假离婚,如为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而假离婚,为了躲避计划生育政策而假离婚,为骗取低保、骗取出国机会而假离婚等等。二、假离婚的危害离婚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然而权利的行使是有界限的,需要不违反法律,不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假离婚者滥用权利,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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