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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社会安全保障功能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怀的适当进行就公安执法来说,其主要功能与民法精神的指导从某种程度来说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公民的幸福感指数。为了达到这一宗旨,公安执法工作人员除了在日常生活中严阵以待之外,建议在空余时间多余民众进行解除,对民众展开人文关怀,营造一个“军民一家亲”的和谐氛围。三、总结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民法设置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对人的价值的关怀,而公安机关的主要功能是对民法的相关要求进行领悟之后去落实相关的工作要求。因此,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公安执法人员能够站在公正亲民的角度去开展相关工作,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为中国梦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和努力。参考文献:[1]陈永峰.论民法精神对公安立法工作的影响[J].政法学刊,2012,06:108-116.[2]陈永峰.谈民法社会安全保障功能对公安工作的影响[J].前沿,2013,01:86-88.[3]肖翔.试论如何保障公安信息安全[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3:109-112.[4]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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