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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研究

政行为时是否存在言论免责权交给法院来审查。法院作为于争议无利益关系的机关,其裁决具有更大的公正性,其运用司法程序解决政治性问题也更具有说服力;其次,在明确言论免责权界限的同时,我们也应严格对权利滥用的制约与处分。全国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的行使目的是在于保障和促进人民的合法利益,对于滥用权利明显违反其目的的行为必然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参考文献:[1]田穗生,高秉雄,吴卫生等.中外代议制度比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91.[2]李龙.宪法基础理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3]罗豪才,吴撷英.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4]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M].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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