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
,可是理想状态下二者本应是可以协调一致的。只不过一个是现实一个是目标。二者不只是矛盾关系,在行政法律以及行政过程中,二者则更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客观条件制造的如时间以及相关的一些问题导致的矛盾可以在行政法律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尽量找到统一。二、没有行政合理性的弊端在实践中证明,如果行政过程中只有合法性,则会出现很多问题。行政是以公共利益实现为内容的社会形成作用。在实现过程中必然产生利益的矛盾。行政法律规范在所有部门法中是与人们社会生活最密切的法律,而行政法又具有强制性,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等,直接涉及到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并且行政法本身就有内涵丰富、涉及的范围广泛,技术性强、容易变动内容的特点,其形式又有法律规法律规范数量繁多,样式多样,无统一法典等特点,其复杂程度不言而喻,立法上面就有如此多的复杂性,在执法过程中必然存在很多问题。行政法的法律渊源中的很多规定如《宪法》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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